李宁体育公园东寰无人机室内地下室沉降及防水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SJX-GQCG-20260013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一、采购条件
本李宁体育公园东寰无人机室内地下室沉降及防水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09395200万元,采购人为扬州广融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JSJX-GQCG-20260013号
2、项目名称:李宁体育公园东寰无人机室内地下室沉降及防水维修工程
3、预算金额:400939.52元
4、最高限价:400939.52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5、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6、主要项目内容:主要工作职责是对李宁体育公园东寰无人机处进行屋面防水维修、室内下沉处理等以上所涉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未详尽之处参照招标清单。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李宁体育公园东寰无人机室内地下室沉降及防水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李宁体育公园东寰无人机室内地下室沉降及防水维修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0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2日17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
2、方式:
(1)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2)线上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将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与代理机构联系领取磋商文件。
3、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
七、其他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