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大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勘察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TCG2026-3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
一、招标条件
本芒市大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勘察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万元,招标人为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9万元;最高限价:3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芒市大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勘察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芒市大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勘察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上述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税款的,应出具情况证明;
1.4.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出具情况证明;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对供应商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6.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云南德宏州芒市。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德宏州芒市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德宏州芒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