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迪口镇集镇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PCYNP(2026)14
项目名称:建瓯市迪口镇集镇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包1(建瓯市迪口镇集镇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3050100-清扫服务 | 建瓯市迪口镇集镇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 2(年) | 否 | 1、道路保洁、路面冲洗、护栏擦洗、公厕保洁(6座)。2、全覆盖清扫保洁,覆盖集镇总面积约77714.02㎡。3、垃圾清运全覆盖,做到日产日清。4、各个行政村垃圾清运(行政村包括:迪口村、值源村、占村、可建村、龙北溪村、郑魏村、霞庄村等7个)。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10-15至2026-10-2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需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地点:南平市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0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南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