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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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YB2026-CS-20

项目名称: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采购标的: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1(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且二维码清晰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一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证明材料)。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7 提供信用承诺书。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及要求见磋商文件)。

3.8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9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0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榆林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