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区智慧能源产业园C区(一期)工程EPC土方工程招标公开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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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湖北速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遴选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公开遴选,现公开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A-工程类)

1.1 项目名称:长江新区智慧能源产业园C区(一期)工程EPC土方工程招标

1.2 项目编号:HBCZ-2617001270-264355

1.3 遴选内容及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土方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遴选需求。

1.4 最高限价:1498.75万元

1.5 工期:730日历天。

1.6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1.7 其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

①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②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行为均将被否决。

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财务要求: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申请人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项要求。)

⑤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我承诺);

(6)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2.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组成联合体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①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款、2.2款规定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③其他:/

3.遴选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3.2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6年11月9日09时00分00秒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09时30分00秒

4.4 其他要求:/

5.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9日09时30分00秒

5.2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