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硫磺制酸装置熔硫系统尾气洗涤深度治理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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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硫磺制酸装置熔硫系统尾气洗涤深度治理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工程)经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硫磺制酸装置熔硫系统尾气洗涤深度治理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工程)。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属环保项目,对现有硫酸装置熔硫尾气系统进行优化,提升环保效益。项目需符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竣工验收要求。承包方将进行本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试车、性能考核、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工程交付、资产清册等工作。
2.3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厂区内。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建设规模及内容:原尾气洗涤采用文丘里洗涤,洗涤液无过滤措施,液硫贮槽、中间槽、过滤槽等自然排气孔处无处置措施。本次改造采用圆管洗涤+空塔内气液相逆流接触洗涤方式,设计处理气量为35000m³/h,通过新增尾气洗涤塔及塔内除沫器、3套喷淋装置、1台换热器、1台洗涤液沉淀池和洗涤液循环池及1套搅拌器、1台过滤循环泵、1台全自动板框压滤机,更换2台洗涤循环泵(新增1台洗涤液备泵)、1台尾气风机、1个排气筒等,对原有尾气洗涤系统进行改造,优化喷淋布置,提高液气比,增加中间槽、小过滤槽无组织排放点的气体收集及优化管道分布,并对相应配套设施和布置作出调整,实现达标排放、脱白、解决无组织排放问题、提高装置运行寿命。全自动板框压滤机新增废渣量约为24t/a,建设内容不限以上设备。同时包含建设区域现有设施、土建基础拆除及废弃物处置。投标人负责根据可研资料对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培训、试车、性能考核、工程验收等工作。化工投料试车由投标人负责组织实施,招标人配合参与,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机械竣工。
2.7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性能考核合格、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验收达标。
2.8 招标控制价:430.00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2 资质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证书扫描件、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3)安全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资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3.4 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
(1)“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应承诺及查询截图。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2025年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6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含牵头人)。联合体之间必须有协议,只以一个主体进行投标,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
⑧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4.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4日,每日9:00—12:00、13:30至17:00(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获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标人将5.4条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传至指定邮箱后即可。
5.3 招标文件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5.4 相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②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时提供);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获取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