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新材料产业园监控系统工程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采购招投标网|招标采购|货物采购|工程采购|采购公告|服务招标 全国

东源县新材料产业园监控系统工程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JHR2026-072802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源县新材料产业园监控系统工程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24223万元,招标人为河源东源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 采购项目名称:东源县新材料产业园监控系统工程安装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HY-JHR2026-0728029。
3. 工程最高限价:¥452422.30元。
4. 项目内容及范围:对东源县新材料产业园监控系统工程安装等。具体有关内容按照《东源县新材料产业园监控系统工程安装项目预算审核报告书》及相关图纸执行。
5.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6.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备选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8. 条款更改:本项目除支付方式外,其余条款为不可商议更改的条款。
9. 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磋商现场有第二次(最终)报价,请各响应供应商注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源县新材料产业园监控系统工程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源县新材料产业园监控系统工程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3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购买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登记表。资料费:300元/家)响应供应商自行前往河源市购买资料及报名登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河源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河源市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