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防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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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防改造工程(二次)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JR-2026-021N)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防改造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0423.95元,招标人为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防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防改造工程(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4日16时30分到2026年08月1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获取,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七、其他

1. 项目概况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防改造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8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含)内完工。

4.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5.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4日16时30分至2026年8月1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JR-2026-021N+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报名确认。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