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给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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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昆明市给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给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昆明市给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昆明市给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昆明市给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招标编号:TAHP-YN-2026-ZB-068)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合格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比选。

2.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昆明市给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存历史遗留项目约130项,涉及总金额约2200万元,为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的债权或合同遗留问题。从项目地域上划分:地州范围项目约60项,涉及金额约900万元;昆明市范围内项目约70项,涉及金额约1300万元。从项目类型上划分:一是设计未完成项目约45项,涉及金额约800万元,该类项目因设计工作尚未完成,合同权利义务尚未终结,项目处于未结状态;二是约85项,涉及金额约1400万元,为已履行完毕但未完成结算付款的合同款项。前述所有项目相关合同权利主张均面临诉讼时效障碍。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专业律师团队对上述130项历史遗留项目逐项开展法律评估与分类处置,最大限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形成可供昆明市给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及上级监管部门审计存档的可追溯成果文件,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预算价:280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比选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比选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说明)。

3.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内部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比选申请人提供2026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新成立的机构,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023年至今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取消投标资格等情形;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未被移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3)提供承诺书,(4)提供查询截图,最终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8月31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1)现场获取: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原件及法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时间为比选公告期间内0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件获取:潜在比选申请人将①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人授权委托书的PDF格式文件,发送邮件并致电获取比选文件及其他材料(若有),招标代理机构对电子邮件报名成功的比选申请人将比选文件及其他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比选申请人发送的邮件主题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获取时间为比选公告期间内,具体时间不受限制。

4.2比选文件售价: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若以专项账户(对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文件费用的。

4.3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投标。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9月0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