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标准更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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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WLJJ-JL2026-6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标准更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项目名称: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标准更新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WLJJ-JL2026-667。
2.2 招标范围:采购单体燃烧试验设备一套、泡沫塑料电焊火花着火性能试验机一台、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机一台、铺地材料燃烧性能检测仪一台、1立方米环境气候箱及预处理平衡气候箱各一台。具体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4 供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000号,并完成安装调试。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单体燃烧试验废气经布袋除尘加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核心设备,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同类或类似的检测设备供货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正常运行证明)的复印件。合同供货清单中至少包含【单体燃烧试验设备、泡沫塑料电焊火花着火性能试验机、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机、铺地材料燃烧性能检测仪、1立方米环境气候箱、预处理平衡气候箱】中的任意一项,即视为有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至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被授权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