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沿海集团子公司2027年度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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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通沿海集团子公司2027年度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南通沿海集团下属公司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通沿海集团子公司2027年度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通沿海集团子公司2027年度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招标项目:

1. 本项目接受单独投标,同时也接受联合体的投标形式。投标人单体或联合体中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承销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从挂网日起往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两名。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负责对联席主承销商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席主承销商的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主承销商,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 投标人单体或联合体中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必须具备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质,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 投标人单体或联合体中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近三年均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3日15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4时00分
获取方式:本公告下自行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通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