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里新苑廉租房加装10部电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应部门同意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九里新苑廉租房加装10部电梯工程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九里新苑
2.3 建设内容:工程内容包括加装10部电梯(20幢1-4单元、21幢1-3单元、22幢1-3单元)所涉及的基坑、墙体拆除、廊道装修、管线迁改、路地面恢复、电梯设备采购及钢结构井道连廊制作安装、电梯安装及维保等。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380万元
2.6 工期:项目工期60天,其中电梯供货工期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或者由具备资质①和资质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 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09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6.3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否则不予办理。
6.3.1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书;
6.3.2 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6.3.3 营业执照(副本);
6.3.4 招标文件下载费汇款凭证(付款凭证截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26年10月16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2 未按采购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