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库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招标: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
长春城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库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城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寿市串湖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库项目
2.2供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北四环路与小城子街交汇北行500米厂房(串湖污水处理厂)
2.3服务内容:为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24小时连续生产运维、安全管理、行政办公等,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日杂百货、五金配
件、办公用品、安全防护等商品的供应、售后、质保、应急保障提供服务。
2.4服务期限:预计自台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本项目预计采购预算金额为110万元,如在服务期限内采购预算额度
用完则服务期限自动终止)。
2.5质量标准: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及行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提供的服务达到优质服务标准
2.6本次预计择优选定5家合格供应商纳入采购库(如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超过五家则按规定入围5家,如果开标现场递
交投标文件家数等于五家则入围家数为5-1家,如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为四家则入围家数为4-1家,如开标现场递交投标
文件的家数为三家则入围家数为3-1家,如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家数少于三家,则本项目重新招标)。
2.7采购量说明:本项目采购品类及数量根据厂区实际生产运行需求随时发生,无固定预估量,用量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对任
一家入库供应商保底采购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满足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4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4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
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
行记录等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
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台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13:0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材料要
清晰可辨目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2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