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社保卡制卡机具统一采购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社保卡制卡机具统一采购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WDHW-20260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社保卡制卡机具统一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27.3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2.1 服务范围:工商银行南京分行辖内各分支行本部、下属营业网点。
2.2 项目规模: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社保卡制卡机具统一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周期内预估采购社保卡制卡机具合计220台。协议生效后首批订单采购设备112台,剩余机具根据网点业务需求分批次按需采购,具体设备技术、供货、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社保卡便携式自助制卡设备、社保卡桌面式制卡设备。
2.4 预估金额:427.32万元。
2.5 中标原则:本次入围2家单位。如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4家,该标包将重新组织招标。
2.6 项目有效期:两年。招标人有权缩短本项目有效期。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数量,亦不承诺入围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具体金额依据招标人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2.7 交货地点:工商银行南京分行辖内各分支行本部、下属营业网点,每批次具体交货、安装地址以招标人下达的正式采购订单载明地点为准。
2.8 交货期: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生产、送货、安装调试到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社保卡制卡机具统一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社保卡制卡机具统一采购项目:
1. 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在与工商银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提供承诺函);
(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承诺函);
(5)提供供应商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
(6)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负面供应商清单(包括且不限于招标人前置审查系统中出现禁入、负面供应商清单及重大风险提示等)。如投标人入围后被纳入上述名单,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提供承诺函)。
2. 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非工行员工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投标人未雇佣招标人员工家属担任顾问、享有股权或其他类似权益(提供承诺函)。
3. 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若投标人于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需提供成立以来完整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8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是指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税收缴款银行回单等,纳税申报表不作为缴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8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是指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银行回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 服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的服务体系应涵盖工商银行南京分行辖内各支行本部、下属营业网点(提供承诺函)。
5. 其他要求:
(1)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本次公开招标,在服务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采购需求;不得在接受采购需求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提供供货或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资质证书(提供产品认证(CCC)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设备软件须符合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制卡要求;用于制卡的软硬件设备需与江苏省和南京市卡管系统进行对接(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5)本项目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同一家制造商授权给两家及以上不同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格式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如发现投标人提交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入围/中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4日18时00分到2026年09月11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7.1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