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阜康市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新建项目电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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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阜康市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新建项目电材料(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6JYCZB-CW08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阜康市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新建项目电材料(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5.868663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吉州阜康市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新建项目电材料(设备)采购,具体需求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阜康市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新建项目电材料(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州阜康市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新建项目电材料(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
2. 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项在近三年内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完整详实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3. 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任意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4. 财务要求: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来时(每年6月前(含)),可提供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有二维码);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5.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以上信誉要求截图)。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7.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2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3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7.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10时00分到2026年09月09日2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16时00分

七、其他
1. 最高限价(元):1458686.63元。
2.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始供货,需配合施工进度,提前做好货物储备,根据采购人通知及时进行分批供货。
3. 项目地点:阜康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采购范围:采购需求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询比文件“采购需求”。
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2026年9月9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获取询比文件。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7. 领取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申请人领取询比文件时携带的资料若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领取询比文件。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