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车辆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YC26448015(CGQ)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车辆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服务。
4.2 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服务,包括:车辆的一、二级保养、小修、中修、大修、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维修救援、24小时应急等相关服务。
4.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4.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
4.6 入围数量:3家。
4.7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段。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准入制,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供应商具有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格,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汽车维修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
(4)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同汇总资料留档保存。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1)线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到邮箱后并和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确定资料发送成功(邮件主题请写明项目名称)。资料审核成功后缴纳文件费,文件费缴纳完成后代理公司在邮箱回复磋商文件。
(2)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3、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