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甸产业区饮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毒性饮片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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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M2024A014-033

1、招标条件

七甸产业区饮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毒性饮片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七甸产业区饮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毒性饮片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2.2 项目概况:七甸产业区饮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毒性饮片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位于七甸工业园区内,项目通过改造提升毒性饮片生产线生产能力和设施水平,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国家GMP认证。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七甸产业区饮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毒性饮片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涵盖22项设备/系统,包括毒性饮片联动线(吊臂、振动筛选机、鹅颈输送机、浸泡罐升级改造、输送机、板链输送机、鼓泡清洗机、带式干燥机及联动线控制系统),以及清洗切制、蒸煮炮制、筛选、净选、蒸制、干燥辅机等工序的利旧设备改造、新增单机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单机设备定制、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含配套),方案设计及集成(中标方作为整线集成商,统一负责方案设计、联动线系统集成、利旧设备改造与集成、SCADA/MES对接及调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确保新旧设备、系统兼容稳定。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实施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其中带干设备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0日历天内到货(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自行填报更短实施周期)。

2.6 实施地点:昆明市阳宗海七甸工业园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保期:自整体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因设备、系统故障(非人为故障)导致停产时,需要延长保修期限(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自行填报更长质保期)。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3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至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数据真实性承诺》。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饮片加工生产线设备(须包含带干设备)实施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反映合同签署时间、实施内容、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除外);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③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刑事案由”进行查询),分别查询并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查询截图(若查询不全或不一致时,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复核,并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获取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除外)。

4.3 招标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2日上午09时3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