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GZ26JD02A080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8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78.0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78.00万元,其中采购包1:人民币32.00万元、采购包2:人民币46.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一);(002)长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长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一)):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长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一)):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②投标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许可事项信息截图);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或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备案事项信息截图)或承诺中标后且交货前取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许可事项信息截图);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备案事项信息截图)或承诺中标后且交货前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已完成登记并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002长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2(长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二)):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2(长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二)):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②投标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许可事项信息截图);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或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备案事项信息截图)或承诺中标后且交货前取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许可事项信息截图);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反映的有效备案事项信息截图)或承诺中标后且交货前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已完成登记并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前台处广州市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完成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投标人应填写并打印《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完成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备注:已完成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