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过氧化氢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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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26ZC09190)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过氧化氢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4.1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过氧化氢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交货地点: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采购人指定院区。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质保期:甲乙双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质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过氧化氢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过氧化氢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则投标产品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

(3)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仅需提供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15时3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5时30分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