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5个国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设备校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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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5个国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设备校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KC-ZB-2026(08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25个国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设备校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全疆25个自动站高压电离室、碘化钠谱仪、超大流量采样器、碘采样器开展检定/校准,气象设备开展量值传递,详细内容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25个国控大气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校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25个国控大气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校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资质,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参数覆盖本次招标参数;

(2)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2日10时00分到2026年08月18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特定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代理公司一份,报名资格不得转让。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报名费: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七、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预算金额:45万元

3、最高限价:45万元

4、采购需求:对全疆25个自动站高压电离室、碘化钠谱仪、超大流量采样器、碘采样器开展检定/校准,气象设备开展量值传递,详细内容见附件。

5、合同履行截止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1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